文市函〔2008〕991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8]83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艺海拾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王光良,于2008年6月29日到上海参加歌友会演出活动。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抄送:上海市外办、公安局、税务局,驻马来西亚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