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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行政许可项目)
文化部关于同意哈萨克斯坦“桑拉塔娜”歌舞团到江苏演出的批复
     08-07-03

文市函〔2008〕987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8]18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演出公司邀请哈萨克斯坦“桑拉塔娜”歌舞团一行30人,于2008年9月至12月到江苏省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抄送:江苏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哈萨克斯坦使馆。

编辑:xing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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