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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行政许可项目)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华人歌手陶喆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08-06-24

文市函〔2008〕936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8]77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白玉兰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邀请美籍华人歌手陶喆,于2008年7月5日到上海东方艺术中心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抄送:上海市外办、公安局、税务局,驻美国使馆。

编辑:xing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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