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市函〔2008〕778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8]13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宁波市演出有限公司邀请美国钢琴家史帝芬——贝尤斯,于2008年6月到浙江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抄送:浙江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美国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