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市函〔2008〕730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8]12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演出公司邀请俄罗斯小提琴家玛丽安娜·切里安、列波·顿佐夫和钢琴家澳丽韦雅·斯可瓦拉,于2008年5月16日至18日到江苏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五月九日
抄送:江苏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俄罗斯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