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市函〔2008〕719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8]21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凤朝阳文化发展公司邀请法国常春花剧团一行13人(其中3人为中国籍),于2008年5月15日至31日来华,期间25日至28日到北京演出4场话剧《丑角中国行》。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五月七日
抄送:北京市外办、公安局、税务局,驻法国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