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市函〔2008〕638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8]20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艺都国际传媒有限公司邀请美国费城交响乐团一行135人,于2008年6月1日至13日来华演出,期间6月2日、3日到北京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抄送:海关总署,北京市外办、公安局、税务局,驻美国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