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市函〔2008〕663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8]10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杭州演出公司邀请丹麦钢琴家克里斯蒂娜·比约克,于2008年7月至12月到浙江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严格按照批准的曲目演出,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抄送:浙江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丹麦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