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社图发〔2007〕14号
为规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管理办法
2.标识使用规范及说明
3.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使用申请书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