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和文化部《公共文化设施灾后重建规划指导意见》以及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确定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范围,我部分别与四川、甘肃、陕西省人民政府编制完成了《四川省文化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甘肃省文化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陕西省文化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并于7月20日正式报送国家发改委。经测算,三省文化灾后恢复重建所需经费分别为:四川省619860万元,甘肃省88670万元,陕西省40880万元。
《文化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由灾损情况、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投资测算、政策措施、实施办法、实施步骤等部分组成,主要目标是恢复重建受灾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形成市、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抢救保护和恢复重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加强民族文化特别是羌族文化保护,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到2010年,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高于震前水平。内容包括公共文化设施恢复重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族文化保护、文化产业恢复重建等三个部分。公共文化设施的恢复重建分别对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剧场以及剧团等基础设施的重建和加固改造做了详细的测算。其中四川省恢复重建及加固改造面积1064560平方米,所需经费211176万元;甘肃省恢复重建及加固改造面积348947平方米,所需经费69666万元;陕西省恢复重建及加固改造面积160472平方米,所需经费26732万元。
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族文化抢救和保护主要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传习所、羌族特色建筑等设施恢复重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救助安置资助,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抢救性征集,建立数字空间等抢救保护项目等内容。为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文化部制定了《汶川地震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恢复重建规划纲要》和《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并将有关内容纳入了三省文化重建规划。经测算四川省需经费116829万元;甘肃省需经费19004万元;陕西省需经费14148万元。
四川作为文化资源大省,拥有8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1个国家级动漫游戏振兴基地,截至2006年底文化产业拥有总资产809.6亿元,文化产业全年营业总收入646亿元,实现增加值174.6亿元,对GDP增长贡献率为4.55%,拉动GDP增长0.62个百分点。为加强文化产业恢复,更好地重建灾区精神文化家园,四川省文化重建规划中着重编制了41项重点文化产业恢复重建项目等内容,经测算共需经费291855万元。
我部将继续与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组及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力争将公共文化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族文化保护纳入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中,将文化产业恢复重建纳入到《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规划》中。